从12月11日召开的昆明市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推进会上获悉,今年12月31日前,昆明市将完成约21000家涉旅企业的诚信评价工作。
根据云南省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工作推进会提出的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全省将完成对全部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和租赁车公司以及50%以上酒店、餐饮企业的诚信评价工作;2020年6月30日前,实现旅行社、餐饮企业、住宿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租赁车公司五类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应评尽评”全覆盖。
数据显示,昆明市有应评涉旅企业40934家。从行业来看,餐饮企业占到涉旅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三,达到32400家,旅行社279家,旅游汽车公司38家,租赁车公司344家,酒店7873家。从县区来看,官渡区涉旅企业最多,达到7391家,其次分别是西山区5785家、五华区4091家、盘龙区4084家、呈贡区3367家。今年12月31日前,全市将完成全部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租赁车公司以及超半数酒店、餐饮企业的诚信评价工作,需完成诚信评价的涉旅企业数量在21000家左右。
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体系由规范指数评价、品质指数评价、体验指数评价三个方面构成,通过综合政府评价、专业评价、游客评价情况,加权平均生成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指数。诚信评价指数高于6分的涉旅企业将推荐上线“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诚信评价指数低于6分的涉旅企业将进入重点监管系统,由相关监管部门督促整改。
今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在丽江市古城区开展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试点工作,并于10月底完成五类涉旅经营户的规范指数评价、品质指数评价、体验指数评价、诚信指数加权平均和重点监管等五个系统的线上线下“跑通”。省文化和旅游厅实地调研查看后,认为丽江市古城区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工作达到省政府关于古城区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试点“跑通”的要求,可在全省进行推广。(记者李思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