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8日,哈尔滨游客姜女士在云南香格里拉购买了价值5680元的天珠。因对价格存在疑虑,姜女士10日通过“游云南”App提出退货申请,香格里拉退货监理中心给出“全额退款”处置结果。3天后就完成了异地收货、验货和打款,整个流程清晰,过程方便、高效快捷。姜女士在系统评价上留言:“真心为云南点赞!如果再去云南,我不用担心了。我也会告诉我的朋友,到云南旅游一定会收获愉快放心的旅程。”
这样的事例,在云南比比皆是。自今年5月云南推行游客购物无理由退货机制以来,全省共筹措退货垫付准备金1582万元,处理游客无理由退货1827起、涉及金额1795万元、退货金额1559万元,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受到广泛好评,无理由退货已成为云南旅游的新品牌和诚信云南的新标志。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整治乱象、智慧旅游、无理由退货”旅游革命“三部曲”,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无理由退货”通过大力推动政府管理服务创新,再造旅游购物体系,建立“想退就退”的无理由退货体系,切实清除旅游强迫购物、欺诈等乱象的生存土壤。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我省先后出台游客购物退货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加强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机制建设政策,规范退货流程,明确退货退款先行垫付制度等措施。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智慧旅游平台,游客通过“我要退货”板块功能可以用在线、电话、语音方式提出退货申请,实现轻松快捷退货。
位于大理古城的大理市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工作人员正在对游客寄回的包裹进行拆检,然后对旅游商品进行初检,查验相关单据、核对金额,登记后联系商家退换货。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施行后,全省金额最高的一笔退货就是在这里处理的。
今年5月6日,大理市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接到浙江金华游客张女士的退货申请,她在大理古城一家珠宝店购买价值23.47万元的翡翠饰物后提出退货。监理中心接到诉求后第一时间联系商家,确认货品无误后,工作人员通知张女士将货品寄回。在商家验货并取回货品后,5月11日,23.47万元的货款一分不少打到张女士的账户上。
无理由退货机制的推行,带来的是云南诚信旅游形象的提升。有游客表示,“以往在旅游景点购物后如果想退货非常麻烦,根本没有时间来回折腾。来云南旅行,在机场就能办理退货,方便快捷,必须点赞!”还有游客提出,无理由退货机制让旅游购物有了保障,买到了安心和放心。
目前,我省已在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15个机场、8个高铁站、3A以上景区、4星级以上酒店设立了329个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或服务点。(记者 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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