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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内设游客退货服务点 完善景区购物秩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昆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6-28 19:01:23  文章录入:昆明康辉  责任编辑:昆明康辉

       据悉,云南省日前在全省范围投入运行游客退货服务(站)点,解决游客购物容易、退货难问题,方便游客退货、换货。
       云南省文化旅游厅副厅长马迎春表示:“云南旅游市场经过两年系统整治,秩序总体逐渐向好,但是游客购物容易、退货难的情况仍然存在,在全省范围设立游客退货监理中心就是要让游客‘购物开心、退货省心’。”
       有关人士透露,到云南“旅游购物”30天内可无理由退款。在正规商家购买商品,保留好购物发票且商品完好的游客可到现场受理点进行退换货,也可通过12301平台、“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云南信访信息系统等网络平台提出退换货诉求,或致电云南省各地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专线电话进行退换货。
       目前,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临沧市等地的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均已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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