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云南省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按照云南省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省旅发委计划从突出落实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景区景点安全保障水平等多个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扎实做好旅游景区安全工作
发布会上,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行业管理处处长林堯说,旅行社企业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对象,也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旅发委将通过开展旅行社企业租用旅游客运车(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旅行社企业租用合法经营、有安全保障的旅游客运车(船)。同时,督促旅行社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
此外,旅游行业具有产业链长、辐射面广、影响面大等特点。根据各部门排查情况来看,云南省A级旅游景区不同程度存在客运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玻璃栈道滑道、滑索、漂流、登山、滑雪、攀岩、潜水、游船、骑马、热气球等涉旅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一部分A级景区又存在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和隐患,所以扎实做好旅游景区的安全工作尤为重要。
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发布旅游预警
“我省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对于厘清全省旅游景区等安全监管职责具有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林堯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牵头开展A级景区流量管理,同时积极联合、配合多个省级部门督促A级旅游景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省旅发委计划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数据共享功能,面向公众实时发布旅游预警信息。利用政务官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加强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切实增强涉旅企业和游客的应急保障能力和出游安全常识。同时持续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考评,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云南网 记者熊强 实习生吴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