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省旅游文化产业推进组办公室主任余繁介绍,跨境旅游合作区是相邻两国或多国在边境双方或多方划定一定国土面积,由双边或多边共同规划管理的以旅游产业为主导,通过促进旅游者和旅游生产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形成的旅游要素规模聚集的区域。
今年年初,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要求发展跨境旅游合作区和建设边境旅游试验区,提出要提升沿边旅游开放水平,描绘了沿边旅游开放的新蓝图。对于云南而言,这将是旅游对外开放的全新政策平台,也是推动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和边境旅游发展的新机遇。
前不久,在2016南亚博览会跨境旅游合作论坛上,云南提出了参与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的具体设想和建议。总的来说,就是要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的方针,发挥旅游业带动性强、关联度高、综合效益好的功能,与周边国家共同建立多个双边、多边跨境旅游合作区。并将这些跨境旅游合作区打造成功能齐全、开放度高、自由度大、管理有序、繁荣发展的“无国界旅游示范区”和国际旅游目的地,以实现区域各国边境地区的共同发展和繁荣。
结合云南省和越、老、缅三国北部省份的地域特征和实际现状,建议从基础设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跨境旅游线路产品、客源市场开拓、发展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中老、中越、中缅三大跨境旅游合作区的重点任务:分别从公路、铁路、航空、水运四个方面提出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推动出入境便利化,提升旅游信息交易平台、旅游标识系统、旅游厕所、旅游安全救援等公共服务水平;通过提升旅游城市、旅游区(点)建设水平,加快配套设施完善、新兴业态培育、旅游线路开辟、主题产品开发推动路线产品开发;发展旅游城市联盟,通过创新旅游营销、互荐互送客源、共建旅游品牌等开拓旅游市场;通过旅游教育培训、旅游大数据分析研发、资源环境保护等提升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