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平县出台《关于鼓励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发展乡村休闲观光农业旅游,提升旅游品位,加快罗平现代农业与乡村旅游互促共进,推动农业由一产向三产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意见》对乡村农业园区,旅游示范村(镇),旅游示范户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进行了明确界定,并提出从项目资金、财政资金、金融信贷等方面对乡村旅游建设进行政策扶持。从2016年起,罗平县财政安排3000万元的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产业开发扶持。到2020年,罗平县旅游产业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企业将达到2400家,建成特色乡村旅游示范村镇(街道)8个,乡村旅游示范村20个,乡村旅游示范户500户,旅游产业直接就业人数1万余人,间接就业人数超过5万余人。
罗平通过重点培植、示范引领,加快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品牌突出、管理规范的高档次乡村旅游示范点。充分利用土地流转发展高效农业,支持利用荒山荒地、农村空闲宅基地建设服务设施,进一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与旅游互助发展,农民增收。